根據《教育部關于開展2022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教師函〔2022〕9號)要求,31個省(區、市)教育廳(教委)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共推薦2022年高等教育(本科)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候選項目1716項,現予公示(見附件)。公示期自2023年1月5日起至4月4日。
公示期內,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對教學成果權屬提出異議,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及有效聯系方式。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,需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,并寫明聯系人姓名、通訊地址和電話;個人提出異議,需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,并寫明本人身份證號、工作單位、通訊地址和電話。我們將為提出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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